河南省卫生厅出台了新修订后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共有六项内容,分别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合作医疗基金。
严禁弄虚作假,采取出具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变相骗取合作医疗基金;严禁不按病情需要收治住院病人,有意放宽住院标准或延长住院时间;严禁违反新农合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报销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更改补偿标准、拖延兑付时间或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索取、收受好处。
严禁编造、虚报、瞒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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