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今年起,全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和次年职工医疗保险(含补充医保)的截止时间统一为当年的12月20日,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缴费手续。
养老保险五档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
据悉,根据省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110元。据此计算,2013年我市养老保险个体缴费基数也相应提高。
2013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继续按五个档次划分缴费额。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年缴费分为五档:一档5174.4元(60%)、二档6036元(70%)、三档6897.6元(80%)、四档7761.6元(90%)、五档8623.2元(100%)。
截至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已达8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2.3万人。养老保险缴费的高低与养老保险待遇直接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个体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经济承受能力在一档至五档之间自主选择。
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银行代扣更便捷
据了解,个体参保人员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个体参保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的,按规定将加收利息和滞纳金。职工医疗保险费是否及时缴纳也将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该负责人提醒,在市社保局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市社保局大厅办理社保费用银行代扣。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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