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原单位辞职后,医保卡上的余额未被转到新单位的医保卡上面,请问旧的医保卡上的余额到哪里去了?
受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回复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回复:
欢迎您通过中国苏州网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应随同转移。其中:对转出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的工商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通过该账户支付至本人;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的,转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到账后,于本结算年度末个人账户清算时予以结转使用。
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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