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举报医保骗保最高奖5000元
项目替换、挂床住院、外包科室、出借社保卡、跨院重复开药……医疗骗保花样不断翻新,近日,长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春市医疗和工伤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参保个人及单位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查实的举报案件,将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违反医疗和工伤保险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采用来人、来信或打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举报事实需清楚且为实名举报。
举报范围包括:个人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或工伤保险凭证等获取医疗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或工伤保险凭证等获取医疗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做假记账单、假病历、假处方、假检查单及其它虚假医疗文书等骗取医疗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定点零售药店超处方剂量出售药品的行为;定点零售药店将参保人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行为等共计16项内容。
奖励金额将根据查实的违规费用的10%确定,最低奖励金额500元,最高奖励金额5000元。同一违规行为如有两个以上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奖励第一个举报单位或个人。
同时,举报受理部门和机构将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将由专人保管,核实情况时,不会透露举报人身份。
举报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医疗保险85679967,工伤保险85647855。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