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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门规病种参保人今起办医院变更 截止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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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天开始,纳入门规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员可持门规医疗证、职工医保卡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2013医疗年度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截至日期至本月31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不做变更的门规参保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在原定点机构继续治疗。对于增加选择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参保人,应到其所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其在增加选择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则参保人应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参保人,如选择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Ⅰ类病种,可到所选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其他门规病种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但原定点医疗机构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则需将其他门规病种一并转入。如其需变更原定点医疗机构的,则应在新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门规参保人应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建立病历资料。

  齐鲁网提醒广大市民,在规定的登记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登记,则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的门规参保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仍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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