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医保特药特材救助政策自去年7月启动至今,全市共有493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特药特材救助待遇,其中享受特药救助459人,特材救助34人,救助金支付2383.22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作为一项民生项目,青岛市推出大病救助制度。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显着并难以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医保范围外药品或器材,为解决这部分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专门制定的救助项目。青岛市将重组人干扰素、赫赛汀等8种药品纳入第一批特药救助范围,将DBS纳入第一批特材救助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谈判降价机制,就特殊药品器材与有关医药公司谈判,确定小于医院临床使用价的较低价格,使医保(财政)的介入成本得到大幅下降。参保人经临床专家核准审批后使用特药特材,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并且不设最高救助限额,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统计,特药救助排在前三位的药物为凯美纳、赫赛汀、索坦,这三种药物均为针对性较强的恶性肿瘤靶向治疗用药,药效明显但药价较高。纳入特药救助范围后,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只需负担药品最高限价的30%,这30%的个人自负部分还可再享受范围外大额救助政策,大大减轻了恶性肿瘤等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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