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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需及时办理医保减员 确保单位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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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8日,记者从德州市社保中心获悉,8月31日后毕业生应抓紧办理医保减员手续,避免在就职时签约单位无法为其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

  记者从德州市社保中心获悉,8月31日后毕业生应抓紧办理医保减员手续,避免在就职时签约单位无法为其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

  “大学生是按年制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规定8月31日将终止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德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毕业生在毕业后如果没有将大学期间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减员,入职的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时,社保信息系统会显示其曾经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无法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

  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业务可以由参保人本人或家属代办,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需要提供减员学生本人身份证、《德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就业单位证明信或学校出具的就业证明,到市社保中心医保处窗口填报减员登记表后就可以办理减员。

  为方便学生及时办理减员手续,市社保中心医保处开设了62-64号三个减员窗口,并在正常工作日内选派专人负责该项业务的办理,确保大学生减员业务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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