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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每年只需缴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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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对年轻、健壮的群体,但是,万一出现大病,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制度做后盾,巨额的医疗费用对绝大多数学生的家庭而言,都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对年轻、健壮的群体,但是,万一出现大病,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制度做后盾,巨额的医疗费用对绝大多数学生的家庭而言,都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因此,在校生如何参加医保一直备受关注。对此,记者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了解。

  学生参加医保财政补助280元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梧政办发[2010]283号)的要求,凡在本市就读的中小学(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学生,在每学年秋季开学注册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续保)及缴费工作,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20元。

  参保年度按学年计算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属首次参保的,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相片一张、身份证号码;属续保的学生需提供居民医保保险号。参保学生的医保年度按学年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当年9月30日前办理缴费手续的,不设置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10月1日起办理缴费手续的,设立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2个月,等待期从缴纳参保费的当月开始计算,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此外,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完参保手续后,经市社保局审核、进行相关程序操作后,制作《社会保障卡(IC卡)》、《梧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发至学校,由学校发给参保学生。参保学生可凭以上卡、证在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按规定刷卡,享受相关待遇。当参保学生需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出示《医保证》、《社会保障卡(IC卡)》并交住院处,出院时按相应的医保政策刷卡自动结算,参保学生只需交纳属个人支付的部分费用。

  异地报销和困难家庭均有政策照顾

  据了解,只要属城镇低保对象(指持有《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人员)或重度残疾(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市残联出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证明的人员)的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元。但考虑到开学注册时无法及时审核其低保或重度残疾的相关资料,故在开学注册时统一按每人每学年20元收取参保费用,经市社保局对低保或重度残疾学生的相关证明资料审核确认后,再退还个人多缴的保费。

  另悉,参保学生因异地实习或寒、暑假期间需住院治疗时,可及时向我市社保局医疗管理科报告,在出院后180天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有效票据及学校证明等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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