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再次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印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最高可达85%,年度普通住院补偿最高可达12万元。
此次补偿方案调整后,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400元、800元,住院补偿比例为县内乡级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5%、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65%、市外境内60%,参合农民住院保底补偿比例为60%。年度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2年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
印江县还对0至18岁儿童和青少年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等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达到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疾病,按8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高龄老人、计生“两户”、政策性药品等进行优惠补偿,最高可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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