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9月1日至11月30日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
城镇老年人:300元学生儿童:100元
城镇无业居民:600元残疾无业居民:300元
六类免费参保居民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
办理方式
现金缴费:带好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
银行代扣缴费: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自动扣款,如当月银行卡余额不足,银行会连续扣三个月,确保缴费成功,参保人员最晚应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如使用借记卡缴纳,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确保成功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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