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2013年度该市灵活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每月1998元(2012年市本级在岗职工年工资总额为39975元)。
其中,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为9.5%。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半年缴存1258.86元(含大额保险);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半年缴存1138.86元;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全年缴存2397.72元(含大额保险)。
不设立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为6.5%。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半年缴存899.22元(含大额保险);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半年缴存779.22元;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全年缴存1678.44元(含大额保险)。
据介绍,保定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持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功能的医疗保险IC卡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按照缴费标准足额交纳医保费,由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代为扣缴,使其医保费到账。灵活就业人员每年的7月和下一年的1月,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预交半年或一年相应的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每年1月和每年7月可申请办理变更业务,打印《灵活个人缴费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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