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日起,凡具有哈市城鎮戶籍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兒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內,履行參保登記手續並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那麼,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就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其發生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學生兒童醫療保險的支付標准執行。
目前,由於新生兒疾病的診治費用較高,而新生兒家長普遍年輕,缺乏資金儲備,新生兒的健康成長需要社會的支持和幫助。因此,新生兒醫保實現“落地簽”,哈市將於9月1日出台《關於將新生兒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突破新生兒出生首月的醫保“真空期”狀態。
新生兒不再受出生28天后才能參保的條件限制,具有哈市城鎮戶籍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兒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內,由新生兒父母持本人戶口、身份証及相關的准生証明材料到所在社區以新生兒之父或母的名義為新生兒申請參保登記,並履行繳費手續。0-28天內履行參保登記手續並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期,其發生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學生兒童醫療保險的支付標准執行。(記者王鬆岩史東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