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太原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登记缴费。2013年9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2014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开始启动,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2014年,太原市将进一步落实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归侨侨眷等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落实流动人口和武警基层官兵的参保。
其中,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将按2013年的规定执行。政府财政补助人均每人每年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阳曲县、娄烦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88元,省级财政负担46元,市、县各负担23元。其它县(市、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6元,省级财政负担62元,市、县各负担3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外,市医保部门将以城中村户籍变更城镇居民、进城长期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在城镇就读中小学生及农村籍在太原市就读大学的学生等人群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对2014年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参保信息及时进行全面比对,避免重复参保,同时对发现重复参保情形及时进行处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