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审鉴定的通知
为做好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请于8月10日-30日携带本人医疗证、IC卡(社保卡)、身份证、慢性病专用诊疗手册及2张1寸红底彩照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相关年审表格。
二、参加年审时需携带年审表、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证》,IC卡(社保卡)、慢性病专用诊疗手册、近期住院病历及近3个月内各种检查单(指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可在复审中作为参考。
三、本次年审时间:9月1日至15日。
四、本次年审医院为:高平市人民医院、高平市中医院、高平市残疾康复医院。
五、精神分裂症指定医院为:高平市残疾精神康复医院。
六、各参保门诊慢性病患者根据病种到指定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审。
七、凡未按时参加年审或报送年审材料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从当年10月起,视同本人自动放弃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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