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确有不少劳动者想放弃社保换工资,不少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往往也会遇到“我不要社保,能否多拿点钱”的求职者。事实上,参加社保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员工个人或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的,更不可能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钱补贴给个人。即使双方约定“自愿放弃社保”,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为何想放弃社保换工资?表面看,他们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需要负担一部分社保金,每个月到手的钱变少了,但如果就此将原因归结为劳动者短视,却是不公允的。
笔者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劳动者收入低,不愿或难以承担社保费用。去年有统计报告称,中国的社保费率已超过40%,居世界第13位。在费率偏高、缴费基数核定不合理等因素作用下,职工和企业的负担很重,一些低收入者缴费后,工资所剩无几,影响正常生活。尽管他们明白社保是以后生活的有效保障,但面对社保个人缴费比例过高的现实,他们只能忍痛割爱。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对社保的未来无足够信心。一些劳动者属于“流动”劳动力,出省后很难转移,即使退保,也只能拿回自己交的那部分,企业缴纳的那部分却拿不走,觉得与其“白交钱”,还不如从老板那里拿现钱实惠。
故而,面对劳动者“放弃社保换工资”的想法,除个别目光短浅者需反思外,更应反思的,恐怕是社保政策的设计者。如何降低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的缴费率,让他们不再因收入降低、负担增加而拒绝参保?如何解决社保政策的公平性问题?如何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转、稳定增值?关于社保,真的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改进。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