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基药招标大幕拉开,规定基层医院配备使用2012版新增基药全部按照甲类医保支付。该市成为继重庆之后,第二个对新增基药报销问题明确表态的省市。
周二晚,上海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新增基药品种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时,医保支付比例全部按甲类支付,而在其他医疗机构使用时,则将继续按照之前该市医保目录设定的支付范围执行。
2009年版基药目录是在医保甲类品种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基药按甲类支付顺理成章;而新版基药中的新进品种则多数属于医保乙类品种,中央迟迟未对其医保报销给予相关规定。目前,只有重庆、上海先后对此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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