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社部门获悉,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天津市将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天津市将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近期重点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配套实施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的结算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积极性。继续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参保人员的监管,规范就医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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