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了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等对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新规进行全面解读。
原“金卡”单位缴费及财政支出都减少
经过前一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订,《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草案)》以及《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
新规打破“金卡”与“银卡”界限,将原“金卡”模式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统一调整为“银卡”模式,实现“基本险”层面的险种构成、缴费、待遇等全市统一;同时,为了保证“金卡”参保人原有待遇不降低,原“金卡”高于“银卡”的缴费和待遇,调整列入补充医疗保险。经调整后,“补充险”部分由“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即医保个人账户)”组成。
梁冰具体解读说,在维持“基本险”缴费政策不变的同时,综合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尽量减少“补充险”的参保负担。
一是调整缴费基数,改变原“金卡”以参保人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做法,“基本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1812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住院补充”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4200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则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据社保局测算,调整缴费基数后,原“金卡”单位人均缴费从4788元/年,降为3928元/年,减少860元/年,降幅达到18%。
另外,由于28万“金卡”参保人中有4.5万属财政供养人员,因此,新政策实施后,即便给28万人进行“基本险”的财政补贴,财政支出每年也减少约2222万元。
同时,新规定还将“补充险”的“住院补充”和“个人账户门诊补充”进行松绑,参保单位可选择参加2%费率的“住院补充”,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参加4.5%费率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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