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社区卫生中心又连续四次开出病休证明。为请病假、讨要病假工资和九月份上班的工资,戎小姐和其家人先后多次到专卖店和公司,但都没有结果。2013年1月就诊时,戎小姐发现医保已经停用了,查询得知,公司已经解除了自己的劳动合同。戎小姐调取工资账单,发现只有71元工资到账,显然是公司结算后的余额。
法援为她挣得满意答复
戎小姐与公司协商无果,便找到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了解情况后,遂帮助她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公司的解除决定,判令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九月份工资、病假工资等。
庭审中,公司提交《员工手册》称,公司规定,病假无工资,必须本人持公司指定的三甲医院的病历和病休证明到公司办手续,一次病假不能超过七天,七天以上算事假,满十天的社保费全部个人支付。
同时,公司提交一组证据还称,一年前,戎小姐连续请假55天,四份病休证明有两组连号,证明是欺骗公司。这次病假长度不正常,经了解不符合医学上病休条件,且社区卫生中心的病休证明,不是国家规定的请假依据。戎小姐不按规定办手续,又有欺骗前科,经一再催告仍不改正,公司按旷工处理、做出解除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请求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鼓楼区法援中心律师常开余指出,由于该公司上述规定内容违法,所以对员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公司因戎小姐不能满足违法要求而拒绝办理请假手续,再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一年前的病休证明记录着戎小姐当年从有流产征兆、到保胎、到流产的时间过程,反证明戎小姐本次病假有客观原因,公司以连号为由认定其欺骗,与事实不符,且工资单证明公司因此少支付了2.5个月的工资。由此证明,公司不仅有错误的规定,还依据该规定多次实施了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戎小姐16400元。近日,戎小姐已经拿到该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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