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药店可销售目录内处方药超千种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买药,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联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今后,只要在上海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之内,除国家规定药店不得销售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以外,"其他处方药"都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执行登记销售。这样一来,上海参保市民可在药店购买的医保目录内的"其他处方药",将从原来的300多种扩大到1000多种。
不过,按照规定,医保目录内的"其他处方药"在销售时必须登记病人的姓名、住址、医保卡号等信息,并且,登记配售记录或系统内存信息要至少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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