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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确定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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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6月1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要求2013年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该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133。8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13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该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通知》还明确,本年度北京市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55。9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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