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医保中心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两家附属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签署了异地就医合作协议。即日起,贵阳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到这两家医院就医,只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新桥、大坪医院住院备案登记表》即可。
据贵阳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贵阳市医保统筹范围狭窄,经常造成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困难。贵阳市从2004年起就开始研究解决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其中,在黔西、安顺、遵义等4个贵阳市医保参保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选定11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单位。
同时,贵阳市参保人员在省外就医大多集中在上海。2010年,贵阳市医保部门和上海市医保部门签订了互为对方结算医疗保险费的合作协议,解决了贵阳市居住在上海的6000余名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按照以往的政策,本地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地区就医,只能先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最后拿发票回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结算。而上海与贵阳业务平台的搭建,则为实现异地医疗费用实时报销提供了有力的尝试。
此次和重庆两家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是对贵阳市本地的参保人员赴异地治疗的一个探索。目前,该协议将试点一年时间,"试点结束后,是否可以改为直接刷卡就诊,或者扩大协作范围,这些都还需要探索。"贵阳市医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参保办法:
凡是参加了贵阳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均可直接转往新桥医院、大坪医院住院治疗。以往,患者转院需要在贵阳市指定的五家医院(贵医附院、省医、中医一附院、中医二附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取得主治医生、科主任、市医保、省医保等人员和部门的盖章。与重庆两医院签署协议后,患者到贵阳市医保中心办理《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新桥、大坪医院住院备案登记表》,即可前往新桥医院或大坪医院住院就医。
本人持就诊医院住院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备案登记表到选择医院的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在新桥或大坪医院住院期间,患者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在医院开具医疗费(发票)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由单位或个人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值得注意的是,因工伤和生育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人员不在此次协议范围之内。
如何申领备案登记表:
1、由参保本人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向贵阳市医保中心申请备案登记,并选择新桥、大坪其中一家医院作为就诊医院,同时领取备案登记表,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就诊医院留存、一份作为报销申请资料。
2、若参保人员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备案手续的,可指定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办理。
3、如遇节假日,病人因病情危重急需转往上述两家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亲属或单位应在入院三日内为其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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