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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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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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