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增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纳入慢性病老年病药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日发布通知,将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的药品,纳入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方便和吸引百姓到社区就医,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需求,此次医保社区药品报销范围重点增加了治疗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特别是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届时,参保人员在北京1200余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将更加方便。
据介绍,还有21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药品,在大医院使用需要"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此次不仅纳入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报销范围,在社区使用还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