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14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2014年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普通参保居民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4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持《徐州市特困职工证》家庭成员,财政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孤儿、孤寡老人的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市区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1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在校大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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