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2011年底到今年4月底,宁波医保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区就医15523人次,发生医疗费1570万元,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员也有20071人次在宁波进行了就医结算,发生医疗费526。5万元。
另外,宁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有442。9万人次持社保卡在全市113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共发生医疗费5。78亿元,其中有89。2万人次实现了宁波市域范围内跨区域的异地就医结算,共发生医疗费2。02亿元。
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实施后,两类参保人员受益最多,一类是准备转异地就医的,比如疑难杂症,需要转到杭州医院去看的,直接刷卡结算就可以了;另一类是一些医保关系和上班地点不在同一个城市的上班族。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开宁波就医前,得先办理转外就医或长期异地居住手续,办理后才能实现凭社保卡异地刷卡就医结算。
宁波人虽然可以去外地刷卡看病,但医保享受待遇还是按参保地政策来执行。简单地说,就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仍然按照原来参保地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医保政策执行。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浙江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定点医院已增加到140家,其中宁波市已有14家,其他126家分布在省级及其他11个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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