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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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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州政府经招标确定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保险湖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恩施分公司承保,在被保险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基本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9月24日,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合同签约仪式举行,这标志着恩施州医改工作迈入新的阶段。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董永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医改办主任刘青出席签约仪式。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每年50万元,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该基金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居民个人不再缴费。

  董永祥强调,大病医疗保险是州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济民生政策的一件大事,政府和承保单位要共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保险公司要尽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能全心服务,规范有效开展工作,保障保险机制的长效性、可持续性;医改办、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交接工作要平稳过渡,保障大病医疗工作有序推进;加强领导、跟踪督办,落实好老百姓的大事。

  仪式上,州卫生局、州人社局分别与太平洋保险湖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恩施分公司签订《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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