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市
医保中心发出通知,2013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交费于2012年12月25日截止,由于部分参保居民未能及时开通市民卡工商银行功能或错存工商银行卡以及工行交费卡存款不足等情况,导致2013年度交费扣款不成功,所以定于2013年2月5日前再做一次居民医保费批量补扣款,同时开放工商银行指定的27家现金交费网点。
请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交费未成功的参保居民注意,尽快在2013年2月5日前到南京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开通市民卡工商银行功能或办理建立居民医保费代扣关联关系,并将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相关联的工商银行卡中,确保2月5日能补扣成功。直接交现金的居民,请直接到工商银行指定的27家网点柜面交纳现金。逾期不再办理。
2013年度居民医保交费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36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交720元/年);其他居民每人44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交72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00元/年(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个人不交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