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通过社会法典确立了以“法定医保为主,私人医保为辅”的医保体系,用法律形式体现了福利国家的医保理念,同时也较好地贯彻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从人口统计学角度分析,全德法定医保的成员数到年底已达到7050万;而根据私人保险协会的统计,完全私人医保参加者也突破了800万人,另有790万法定医保人员选择私人医保作为附加险种。“双元并立,结构互容”的特点使德国医保体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一)法定医保现状及面临的困难
德国《社会法典》第五卷《法定医疗保险》将法定医疗保险(GKV)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其在德国医疗保险体制中的核心地位。《法定医疗保险》规定了负有法定医疗保险义务的人员范围、结构原则、缴费义务、服务范围和保险机构组织形式等重要内容,调整了医疗保险中保险机构、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同时也确立了法定医保的团结互助(Solidarit?tsprinzip)[3][3][3]和自我管理(Eigenverantwortung)[4][4][4]两大基本原则。
目前法定医保覆盖了德国90%以上的人口,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群体,是福利国家“全民保险”理念的体现。但法定医保不可避免的高成本及道德风险两大缺陷,因此德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目前的重点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成本评估。
自联邦政府从2003年起开始大刀阔斧地推进法定医疗保险改革,卫生领域质量和经济性研究所(IQWiG)作为新型的医疗评估机构应运而生。它主要受联邦共同委员会(GemeinsamerBundesausschuss)和联邦卫生部委托,对医保公司涵盖的药物和医疗服务进行量化测评,测评结果分为足够的(hinreichend)、必需的(notwendig)和经济的(wirtschaftlich)三个级别,测评结果作为量化标准供医院、医生和受保人参考,从而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效果。
随着医学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深,尽管多次提高法定医保的保险费率[5][5][5]和削减医保服务项目,但德国的法定医保机构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从2004年起,政府开始以联邦补贴方式向社会公共医保账户注资以填补账户赤字,2004年和2005年分别注资10亿和25亿欧元,2006年补贴金额将达到42亿欧元。资金不足和无法解决自身融资的现状已使德国法定医保体制走到了进行非大规模改革不可的境地。
(二)私人医疗保险现状
私人医疗保险作为法定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主要为超过医保收入规定[6][6][6]者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险,同时向法定医保者提供附加险种。私人医保主要分为全险、部分险和附加险三种,目前全德范围内共有48家私人医疗保险公司,由联邦私人医疗保险协会(PKV)进行自我管理和内部利益协调。
私人医保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保险费主要由投保人的性别、起保年龄、所享受的服务及健康状况四大因素决定,并根据整体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医疗水平的进步进行调整。以价格配给资源的市场供求规律促进了私人医疗保险业高速发展,参加私人医保的人数(含参加私人附加医保的人数)由2000年的1500万上升到了2005年的1600万,仅2005年就有近31万人由法定医保转入私人医保;同时随着法定医保成本控制的不断深入,私人医保也有效地填补了其服务空区,满足了投保人个性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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