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医疗机构三方的合法权益,为商业保险就诊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河北省商业保险
医保合作在石家庄市率先开始运作。9月27日,医保合作新闻发布会在石家庄宏苑宾馆召开,54家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参会,河北省医保合作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经营主体迅速增加,原有的保险公司与医院合作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主要表现在:管理模式不规范。由于公司经营和管理上的差异,选择定点医院的标准、管理流程、订立协议各不相同,每家公司都要与多家医院进行谈判,签订合作协议,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有的公司管理不到位,个别公司放宽定点医院标准,扩大定点范围,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降低了医疗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商保患者的就诊需求。此外,由于管理流程与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新小公司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力量相对薄弱,造成商保患者对医疗、保险理赔服务不满意。而且在合作中,医保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等,处于失衡状态。由此引发保险人、被保险人、院方发生医疗纠纷和矛盾。
定点医院为保险客户提供优质、优惠、合理的医疗服务,配合保险公司做好保险客户治疗信息的查询、收集与整理。截至目前,河北省保险业已经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武警河北总队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等34家省、市、县医院签署了《石家庄市商业保险医疗定点医院合作协议》。
从9月27日起,商业保险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的保险医疗服务中,将统一理赔勘查员工作证、统一商业保险定点医院挂牌、统一查案付费标准。医保合作工作的启动,将通过及时调阅、查看病历,掌握真实医疗信息,提升服务能力和案件查勘能力,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结案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