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规〔2013〕5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此,今年以来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较上年相比,一年内提高了10个百分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不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仅今年一年,市政府就先后出台了两次文件,短期内两次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居民医保的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的提高:一是持续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到2015年,财政补助标准至少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二是持续大幅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通过今年两次政策调整,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2012年度提高了10%;。以上这些措施都很将使居民医保人群更为受益,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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