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郴州市一名因“重症手足口病”在广州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在市医疗保险处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除按政策规定享受到96923.23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又额外得到了37292.99元的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成为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后首位直接享受到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标志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的赔付工作正式开始。
7月15日上午,另有两名在郴州市定点医院出院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同时享受到了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和人寿保险公司三方协商后提供的“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模式,不仅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惠及到了广大的参保居民,同时也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参保居民的就医结算。
按照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对于2013年1月1日至7月14日期间,已经办理出院结算的大病居民,人寿保险公司已经将相关的住院医疗信息数据做了相应的计算,承诺待进一步核对医疗信息,确定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后,于7月31日前按规定给予赔付到位。其中城镇(乡)居民共有599人,将享受到283万元的大病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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