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
医疗保险制度,为了更加方便参保的职工,对参保人员发放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下面就对
医保卡的使用、程序、挂失等方面进行了解。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在药店自己买一些药品是否可以用医疗卡支付;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需要提醒的是,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另外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现在有些不法分子冒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名义,利用网络和电话进行诈骗,参保人员收到类似的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举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余额的查询
1、到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住院、买药的时候查询余额;
2、如果当地开通网上查询的话,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个人查询系统,查看
社保卡余额。
3、拨打参保地劳动保障电话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