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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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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荆州9月1日起,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从往年的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保持在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荆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提至280元

  9月1日,记者从荆州市人社局、卫生局获悉,根据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安排,荆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从往年的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据介绍,今年,湖北省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保持在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8%。适当提高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新农合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50%以上。

  10月1日,湖北将正式启动第二批20个县(市)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第一批试点县(市)中未开展试点的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同步纳入综合改革试点范围。今年的这次改革中,松滋、石首均纳入湖北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市卫生部门透露,荆州将按湖北安排,继续推广和完善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门诊病历"一本通",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一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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