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施。2009年,马鞍山在全省率先将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东城花园校园小区的丁继祥是这一民生工程的切实受惠者。今年年初,女儿生病住院一共花费两万多元,而且还有后续每个月1700多元的医药费。由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住院费用报销了大部分,现在除去报销部分,每月女儿的用药费用实际只要承担300多元。“没有这样的好政策,对我们这本来就比较困难的家庭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丁师傅激动地说。
记者从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马鞍山在2010年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于2011年7月1日再次提高限额,将学生儿童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他居民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每连续参保缴费一年,续保当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递增5000元。目前,我市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基金综合支付比例已达70%,在全省属于较高水平。
据悉,马鞍山不断扩大门诊统筹药品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50%。目前,我市门诊统筹制度覆盖全市95家社区(乡镇村)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元月1日我市实施了当涂县职工和居民医保与市本级并轨,完全实现了当涂县与市区居民医保制度和待遇水平的统一。
据马鞍山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钱世军介绍,截至目前,马鞍山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50.29万人,参保率为99%。2012年1-10月份,居民医保支出12019.45万元,运行较为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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