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6.36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04%,覆盖率达到97.64%,实现时间过半、全年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目标。
今年内蒙古继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人提高至280元/人。内蒙古各盟市及时解决大学生、城镇新生儿等群体参保问题,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累计达到976.3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16.82万人。
目前内蒙古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4.2%和70.9%,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各盟市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陆续将当地多发病、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