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台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宜宾市医保局信息科获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经出台,从2013年8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缴纳201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近日从宜宾市医保局信息科获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经出台,从2013年8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缴纳201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根据宜人社函[2013]324号通知规定,201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74元,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即单位月缴费201.2元,年缴费2414.4元;个人月缴费57.5元,年缴费691元。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比例为9%,即月缴费258.7元、年缴费3104.4元。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需同时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