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医疗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
拟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指导全市执行工伤伤残等级、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格认定和市本级考核;负责在绍省部属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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