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医保的各类退休人员,如今也能享受到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从现在开始,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这次参保对象主要是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尚未参加医保的各类退休人员。包括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他档案代理机构办理了退休手续未参加医保的退休人员;长期停产停业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市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在参保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参保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财政共同承担。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未参加医保的退休人员主要是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其他档案代理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过调查统计,这部分退休人员有1100多人,政府将拿出近1000万元解决其医保问题。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与档案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下个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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