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执行,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的费用。职工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居民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500元。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减轻群众个人医疗负担,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本月起所有参保患者急诊就医实现24小时即时刷卡结算。
从11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系统实行24小时服务,同时医院等各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也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包括夜间和节假日),满足参保人员全天候联网刷卡结算的需求,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急诊就医按照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报销标准刷卡结算,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在三、二、一级医院分别报销55%、65%、75%;居民医保门诊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在一级医院报销50%。
参保人员急诊留观并转住院治疗,以及急诊留观期间亡故的,在转住院或亡故前7日内发生的已经按照门(急)诊结算的医疗费用,可以重新申请按照住院待遇报销,差额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补支付。急诊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执行,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的费用。职工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居民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500元。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群众,急诊留观期间,参保患者或家属应妥善保留急诊留观的医疗票据红联,作为申请按照住院待遇报销的依据,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申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个人直接向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申报。参加居民医保的,属于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参保人员,向参保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属于学校、托幼机构参保人员,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向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申报。如果急诊就医忘记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者医院网络发生故障,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而后再按照垫付医疗费报销程序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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