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社保局发出提醒,对于那些转到广州医院接受治疗的参保人,为保证能享受按转院标准报销住院费用,请在办理入院手续当天,及时将《转院申请审批表》提供入院登记处,由医院结算费用系统按规定结算,否则医保报销费用比例将降低。
据惠州市社保局介绍,职工医保病人未办理转院登记的报销费用比例降低25%,居民医保病人未办理转院登记的报销费用比例降低15%。如因个人未提供《转院申请审批表》给医院而造成按自行转院报销的,由参保人自负,社保部门不予受理此类报销业务。
据悉,目前惠州市医保已经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中山一院等广州18家定点医院实行联网,可以用医保卡进行联网结算。接下来,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含番禺分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等3家定点医院将开通联网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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