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近日印发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威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涉及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4个方面,共30项工作任务。
根据《通知》内容,本报对其中的亮点一一解读。
昨日,一市民在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卫生服务站买药。
前不久,3岁的阳阳因肠道不适到市妇女儿童医院就诊。“儿子在医院住了7天,除去过桥费,城镇居民医保给报销了500多元的住院费。”昨日上午,阳阳的母亲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2008年建立的,它将城镇居民纳入到医疗保障的体系范围内。阳阳的母亲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建立,不仅让孩子也能享受到医疗保障,而且给老百姓省了不少钱。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为三类: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不仅如此,我市还不断加大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据悉,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年280元,新农合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
为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科学规范、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四统一”,逐步探索建立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一体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环翠区竹岛街道办望海社区居民张敏: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老百姓生病后,到医院住院可以报销不少钱。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后,农村人和城里人看病就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体现了社会公平,老百姓也能享受到更多实惠。期望这一制度能够早日实现。
昨日下午,记者在环翠区竹岛街道办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遇到了正在买药的居民刘先生。刘先生说,自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社区卫生服务站卖的药很便宜,他平时经常到这里买一些家庭常用药品。
自2010年开始,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医疗机构在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时,取消药品加成,按实际采购价格销售,从而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目前,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58个村卫生室(其中486个纳入省统一规划)都实行了基本药品制度,村卫生室实施比例达到81.6%。
为让这一政策惠及更多的群体,我市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还扩大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前已有15个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在首选使用基本药物。
按照《通知》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扩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对其他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其纳入实施范围。
竹岛街道办渔港路社区宋丽娟: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都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买药很便宜。如果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都能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制度,老百姓买便宜药的范围就进一步扩大了,也更加方便了,真是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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