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烟台幼儿园、中小学以及驻烟高校的陆续开学,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也全面展开。今年烟台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仍由学校统一办理。
保费由学校统一收取每人每年40元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烟台在校学生凭学籍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参保及续保交纳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每人每年4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时间截至11月30日。
烟台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起止时间略有不同。中小学生参保缴费起止时间为自然年度,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期。考虑在校大学生实际情况,大学生的缴费和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以学年为准,从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烟台在校学生享受的医保待遇有: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病种及统筹慢性病病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成年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4万提高至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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