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民朱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进行咨询。记者了解到,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可以提供在青岛市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在青岛购买一套住房。
记者从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根据青岛市限购政策规定,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朱女士家是外地户籍家庭,在青岛市没有房产,如果可以提供在青岛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就可以买房了,不算是二套房。另外,买房开具住房情况证明时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材料。
在办理新建商品房房产证时,需要朱女士和老公双方到场申请填写登机申请书。另外,还需要提交询问记录;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原件;产权证附图(已纳入青岛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房屋无须提交)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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