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部门表示,上海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医院只要是持医保卡就诊的,在结算医疗费时,仅需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余应由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医院记账后直接和医保部门结算。
同时,关于帖子中提到的“门诊就医时,需在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上海市人保部门解释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在各级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不需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
上海市人保部门表示,不同参保人员的住院/门急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并不相同。以上海城镇职工为例,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医保报销比例为85%;2000年底前退休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92%。
上海市人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对于医保政策有疑问可以拨打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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