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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开始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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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日起,焦作市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开始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补贴最长时间为3年,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555”(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不受享受3年的限制,可继续享受政策至退休。社保补贴申请办理时间是1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今年焦作市市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包括,凡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保存,持国家统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已由银行代扣且社保补贴享受不满3年,并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社保补贴的种类和标准是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7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65元。2013年度社保补贴的期限是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方可享受社保补贴。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省统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须按规定更换国家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方可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同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合同期内不能再享受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相关政策。此外,如果本年缴费中断几个月,需要扣除中断月数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将分别于2014年1月、4月和7月通过银行向申请人养老保险商业银行代扣卡拨付。因此,2014年1月、4月和7月前,申领人千万不要解除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否则养老补贴、医疗补贴将无法正常划入个人银行账户。如果发现社保补贴未能按规定时间划入银行卡的,请及时持相关证件及时到焦东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南大厅18号窗口咨询办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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