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了邱先生反映:我老家是重庆的,去年我的父亲去世了,我母亲今年85岁,因为在重庆无人照料,便被我接到长春来了。但是她的户口、社保还都在重庆,每个月社保金90元钱,重庆社保局要求我在长春这边必须开一份人还在世的证明,才可以支付社保金,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证明?应该怎么办理呢?
记者帮问: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的工作人员回复说,邱先生所说的证明应该是办理一个异地的生存认证,这个认证手续是可以办理的,只要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的异地认证窗口就可以办理。办理这个手续时,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必须到场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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