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三地“医保同城化”取得实质性进展。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近日与东莞、惠州11家定点医院签订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从12月1日起,常住东莞、惠州的我市参保人可在当地刷深圳社保卡就医,各项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完全按照我市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部分参保人在东莞、惠州购房居住、养老,或因工作原因常住东莞、惠州。以前,这部分参保人在东莞、惠州看病,须自己先垫付现金,之后回深圳社保部门报销。如果看病费用高,参保人垫付的金额大,有时会出现垫付困难。而且医保费用报销的周期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参保人往返报销费时费力。
我市社保局已于2006年8月与广州10家医保定点医院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极大地方便了常驻广州的我市参保人就医。
为全面推进深圳、东莞、惠州紧密合作向更深层次拓展,进一步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文件精神,方便深莞惠三地参保人在居住地就医,市社保局经深入调研,按照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保险信誉好、医院等级和位置分布合理的原则,分别与惠州、东莞两地11家定点医院签订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告诉记者,所谓“常住”就是深圳医保参保人必须在东莞、惠州两地居住半年以上,而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必须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便可在这11家定点医院刷卡看门诊和住院。“参保人备案后,会在我们的电脑系统里产生标识,一旦在东莞、惠州两地刷卡就医,电脑系统就会自动显示,因此,参保人在享受待遇前一定要记着到社保部门进行备案。”沈华亮提醒说。
我市参保人在东莞、惠州两地刷卡就医,各项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完全按照我市的标准执行。其中,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直接从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扣除,医保共济基金支付的记账部分,由我市社保部门与当地医院直接结算。“这也就意味着,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三地的定点医院就医待遇不变、跨区享受、实时结算和就地结算,彻底解决我市参保人垫付费用资金困难、报销往返繁琐和报销周期长等问题。这一举措向将来深莞惠三地实现‘医保同城化’迈出了一大步。”沈华亮解释说。
我市在东莞、惠州准入的11家医保定点医院:
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市清溪医院、东莞市大朗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惠州市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协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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