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所不知道的“五险一金”(之三):病有所医过上健康生活
缴费中断2个月将产生半年等待期
“我的医疗保险缴费中断过3个月,虽然已经补缴了保费,但要等半年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太原市民小王在办住院手续时,遇到了有医保但不能享受待遇的尴尬,究其原因,缴费中断2个月以上,即使补缴费用也将产生半年等待期。
今年5月,小王因患急性喉炎失声到医院就诊。医生得知小王有医保时告诉他,如果在门诊治疗费用会较高,如办理住院治疗,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自付费用可以减少一些。小王决定进行住院治疗,但当她办理住院手续时,却被告知其医保暂时不能使用,原因是缴费时间不足。小王从上一个工作单位辞职后,便开始自己缴纳保险费用。但在此期间,因为转接手续办理的原因,小王的医疗保险缴纳出现了3个月空档期,虽然金额已经补交,但就因为中断,她需要在重新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再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明明有医保,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小王觉得很纳闷。
太原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欠费,其医保待遇将从次月起暂停。中途断保超过2个月后再度参保的,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在此期间,职工只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部分。
另外,以下情况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保险可随工作调动转移
2010年初,毕业后在宁波工作了一年的王玉准备回到家乡太原工作。当时的她只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了太原市,但医疗保险无法完成转接。其实,从2010年7月起,工作关系发生调动时,医疗保险可以随其转移。
太原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如参保人员工作地在统筹地区内发生工作关系变动无需转移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随养老保险的转移而自动接转。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申请人需要在保险转入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即可办理。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退休前,医疗保险费至少需缴20年
养老保险需要累计缴费达15年,参保人员才可在退休后享受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有这样的缴费年限规定,累计缴费年限至少20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按照太原市的相关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补缴费用时,基数为职工退休当年的缴费工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足额补缴规定缴费年限费用。没有缴费工资的职工,按太原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补缴费用可享受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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