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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下月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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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月起开始缴费。参保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缴费与往年不同,将在两个阶段进行,时间分别为11月1日至15日及12月1日至15日。
  C参保人员报销须知“起付标准”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都知道,参保后在市内住院的,成年人报销为60%,未成年人报销为80%。

  依据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为:转外就医600元,市级医院400元,区级医院200元,乡镇级医院200元。

  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能低于100元。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迁入户籍参保后又迁出的人员,不允许续保;新迁入大庆市区的城镇户籍需在迁入满一年后,才可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局咨询电话:467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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